关于开展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
2014-04-29 15:21 | 发布者: admin | 查看: 7044

 

为认真贯彻落实“六五”普法规划,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,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,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,发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“六五”普法活动,全面弘扬法治文化,推动法治花桥建设,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“六五”普法法制书画摄影征集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时间

征稿时间:2014年4月10日至6月10日。

二、作品要求

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作品,结合“六五”普法规划,在内容上以传播法律知识、弘扬法治文化、建设法治花桥、共建和谐社会为主线,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,反映在“六五”普法大背景下花桥经济、社会呈现出的发展、和谐、法治、幸福等场景,彰显书法、绘画和摄影的艺术魅力。

三、投稿要求

(一)书法、绘画(含漫画、农民画等)作品

1、书法、绘画(含漫画、农民画等)投稿作品请勿装裱,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标题(和画面相同)、规格、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。

2、规格:作品规格尺寸不限;草书、篆书应附释文;一幅多张请标明顺序号。

(二)摄影作品

1、作品黑白、彩色均可,单幅、组照不限。谢绝电脑合成作品。

2、作品大小:JPG格式,不小于3M。

3、作品说明:每张照片加以30字以内的文字描述,并注明作品标题、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及地址、联系电话等信息。

(三)参赛者每类作品只能选送1件。

四、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置

(一)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工作,邀请书法、绘画、摄影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
(二)奖项设置:共设书法、绘画、摄影一等奖各1名(共3名);二等奖各2名(共6名);三等奖各3名(共9名);优秀奖各5名(共15名);组织奖10名。将根据参赛作品及作品获奖情况,给予一定奖励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凡参赛作品,作者须承诺其作品为原创,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。送选作品如涉及肖像权、著作权等问题,由作者自行解决。

2.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还。

3.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。征集单位拥有对获奖作品有展览、出版及宣传权利。

4.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花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六、投稿地址

投稿信箱:hq_sf@ks.gov.cn

投稿地址:昆山市花桥镇司法所 法制宣传办公室收 邮编:215332

联系人:花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程 57699345

 

花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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