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山市“文明旅游爱风景”摄影大赛征稿启亊
2020-06-22 23:17 | 发布者: admin | 查看: 1537

为深入开展“市民文明十二条”2.0版系列主题宣传、教育、实践活动,进一步培育社会文明新风,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根据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统一部署,拟在“市民文明十二条”2.0版之文明旅游爱风景专项行动期间,举办昆山市“文明旅游爱风景”摄影大赛,具体方案如下。
 
一、组织架构
指导单位:中共昆山市委宣传部
主办单位:昆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
昆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承办单位:昆山市文化馆、昆山市摄影家协会
协办单位:各区镇文体站(社会事业局文体科)、各城市管理办事处社会事业科
 
二、比赛主题
“市民文明十二条”2.0版之文明旅游爱风景
 
三、活动时间
2020年1月1日-9月30日(征稿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)
 
四、活动过程
活动分为作品征集发动、评选、展示三个阶段。
1.征集发动:截稿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。
(1)2019年12月底之前,设计制作大赛征稿启事(电子版)在主承办方网络平台广泛发布发动。
(2)投稿作品须反映新时代背景下昆山城乡文明旅游的新人新事新景,风格独特、个性鲜明、富有时代气息的作品。黑白、彩色不限,单幅、组照不限。每人投稿限为6件,组照一组为一件(每组限4—8幅,须标明顺序号)。只收电子影像jpg格式文件,每张不小于3MB,作品命名方式:作者—作品名称—文明旅游影赛—手机号,投稿文件须归入一个文件夹并以投稿人姓名命名、压缩发送到邮箱:47420610@qq.com,电子邮件主题为“姓名-文明旅游爱风景”。
(3)凡在本市工作生活的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。
(4)作者应保证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,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,否则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主办单位不承担涉及作者、著作权、肖像权等方面的有关责任,一切与本次参赛作品相关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纠纷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参赛者自行解决。
(6)参赛者应实名投稿,主办方依据投稿人姓名进行评选。
(7)谢绝经过后期违背主体场景真实性的后期PS及装饰性处理的照片投稿。须在2017年1月1日至今拍摄的新作,不接受翻拍2017年以前的作品。
(8)联系人:沈霞 13912656168 ,王伟明 13390853916。
(9)取得的入选、获奖证书可作为爱好者加入昆山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。
(10)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,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,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。
(11)主办方对所有获奖、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。
(12)主办方对本次摄影大赛征稿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2.作品评选:2020年9月底或10月初
(1)评委组成员为5人,由主承办方确定。
(2)拟入选作品60件(组),其中:一等奖1件各3000元,二等奖3件各2000元,三等奖6件各1000元,其余入选作品50件各奖励300元。
(3)评选结果在市文体广旅局指定的官方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生效。
3.作品展示:2020年10月-12月期间择选档期,主办方协调《昆山日报》进行展呈、推广、分享。
 
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
2019年12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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